美国最高法院确认天主教学校有权选择自己的教职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7月8日对天主教两所学校案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是这两所学校有权不受政府的干预,可以聘用自己的教职员。该裁决结果对天主教教育机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梵蒂冈新闻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7月8日对涉及该国两所天主教学校的案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是这两所学校享有不受政府干预的权利,可以选择自己的教职员。裁决这两起案件是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依据的“教务豁免”(ministerial exemption)原则,该法禁止政府干预宗教团体的聘用决定权。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写的多数意见书里,法院裁定宗教教育“对许多信仰团体至关重要”,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关的教职员明显地“履行了重要的宗教职责”。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较早前的决定,上诉法院狭义地解释了教务豁免原则,裁定“对学校与教职员之间纠纷的司法干预会威胁到学校的独立性,这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不允许的。”
最高法院的裁决受到美国主教们的欢迎。美国主教团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迈阿密总教区文斯基(Thomas Wenski)总主教和天主教教育委员会主席巴伯(Michael Barber)主教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裁决“确切地承认政府无权对教务豁免法律原则提出事后的批评”。
主教们强调:“教育是教会使命的核心部分。的确,教学是慈悲的灵性工作之一。”他们表示,天主教学校“有宪法承认的权力,有权选择履行教会职务的人”。主教们表示,联邦最高法院的这项决定“意味著教会能够继续为她的近人提供全面的服务”。
2020 July 10,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