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2月23日 四旬期第一週星期五)
厄則克耳先知書 18:21-28
聖詠 130[129]:1-2,3-4,4-6,7-8
瑪竇福音 5:20-26
厄則克耳先知教導:無論我們犯下甚麼罪,都無須沮喪失望。這不是准許我們犯罪,或不著緊我們的靈魂狀況。他旨在闡明我們可以重新開始,不斷更新;就算犯下彌天大罪,都有翻身的機會,因為天主是慈悲的,寬仁的。先知說: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遵守天主的法度,天主一定既往不究。但與此同時,他亦提醒我們切勿有恃無恐,因為義人隨時都有離棄正義,背天主而行的可能。但仰賴天主的仁慈,只要我們能夠與祂的慈恩合作,懺悔定改,我們時時都有希望。這樣,我們隨時都有可能會犯罪的可能性,就只會存在為一個可能性。常意識到這個可能性的存在,並提高警覺,會幫助我們自謙自下;常意識到天主的慈悲寬仁,會幫助我們無懼這個會犯罪的可能。天主不怕我們的罪。讓我們都不要害怕天主,但要信靠祂對我們所懷的愛,祂那份猶如慈父一般的愛。
天父,在這個四旬期,求祢賜我們痛改前非,重投祢懷抱的恩寵,深信祢已經走出了家門,等待著與我們相擁。
内容来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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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February 23,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