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常年期第二十七週星期六
迦拉達書 3:22-29
聖詠 105[104]:2-3,4-5,6-7
路加福音 11:27-28
耶穌說:「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血緣關係自然地連接著我們彼此,但也需要藉行為來表達與加深。靈性生命的成長,更是如此。聖依納爵告訴我們,人對天主的愛,行為更勝言語。當我們親身經驗到天主的愛時,內心自然願意在行為上回應這份大愛,而非只是用言語;因為言語未能充分表達我們對天主的愛。天主的愛教我們學習聆聽祂,並在愛中行動。這樣的人是有福的,因為是活在愛中,而非恐懼中。
讓我們乞求天主激發我們對祂的愛,並經驗祂的大愛。讓我們在愛中學習聆聽,並以行動表達我們的謝恩,俾成為更有福的。
主,耶穌,祢是愛的根源,祢的話就是真理,懇求祢使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經驗到祢對我們的愛,在愛中聆聽到祢的聲音,在行動中感謝祢對我們的厚愛。
内容來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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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October 12,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