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常年期第三十二週星期一
聖瑪爾定主教.都爾(紀念)
弟鐸書 1:1-9
聖詠 24[23]:1-2,3-4,5-6
路加福音 17:1-6
耶穌告訴我們要規勸犯了罪的人,並寬恕得罪我們的人。彌撒中,我們承認自己的罪過。此外,我們也會領受修和聖事。可是,儘管如此,我們還會重複再犯同樣的錯。保祿宗徒說:「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7:24-25)。耶穌基督是時常規勸,並寬恕我們的那一位。「因為我們所有的,不是一位不能同情我們弱點的大司祭,而是一位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受過試探的,只是沒有罪過。所以我們要懷著依恃之心,走進恩寵的寶座,以獲得仁慈,尋到恩寵,作及時的扶助」(希4:15-16)。
我們都是首先被愛了,首先被寬恕了的。若有人犯了罪且得罪了我們,就讓我們停留在耶穌的愛內,讓愛來決定一切。寬恕的力量來自耶穌的慈悲之心,讓我們一起祈求對祂慈悲的信賴。
主,耶穌,祢是信德的泉源,求祢恩賜我們一顆對祢慈悲的信賴之心,並以慈悲待人,特別是那些與我們一樣有罪的人。
内容來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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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November 11,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