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梵蒂岡城國內的宗教事業局所在地 梵蒂岡城國內的宗教事業局所在地 

梵蒂岡上訴法院確認宗教事業局兩名前經理人的相關判決

宗教事業局前任總經理西普里亞尼和副總經理圖利必須賠償該機構4千多萬歐元。宗教事業局表示,「在梵蒂岡與聖座金融領域落實重大改革、宗教事業局進行深入更新及轉型工作後,迎來了這項判決」。

(梵蒂岡新聞網)梵蒂岡城國上訴法院完全認可宗教事業局(IOR)的理由,並裁定該機構前任總經理西普里亞尼(Paolo Cipriani)和副總經理圖利(Massimo Tulli)必須賠償該機構4千多萬歐元。宗教事業局元月21日公布了這項消息。

一份於元月18日存檔的判決,全面駁回了宗教事業局這兩位前任經理人的請求,確認了一審法院對他們的裁決,判定他們必須把由他們所造成的傷害賠償給該機構,即:所構成的傷害超過3574萬歐元,以及收益損失超過479萬歐元。因此,總金額為4054萬32歐元,而貨幣貶值和法定利息另行計算。此外,法院裁定,包括一審在內的司法費用由上訴者負擔。

宗教事業局在公告中表示,這項裁決涉及西普里亞尼和圖利在2010年至2013年期間對該機構若干投資的「不當管理」。這些投資「當時立即顯示出百害而無一利,因為它們問題重重,而且在若干情況下實屬非法,列入刑事範圍」。

公告繼續指出,「在梵蒂岡與聖座金融領域落實重大改革、宗教事業局進行深入更新及轉型工作後,迎來了這項判決」。因著金融改革工作,宗教事業局「得以辨認出自己遭受的侵犯,捍衛其資產,也就是教會的財產」。這是梵蒂岡城國內同類型案件的首宗判決,以作為其它類似案件的先行者。

鏈接網址: www.vaticannews.cn

2022 January 22,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