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主教:为什么特别针对这议题进行谈判?
(梵蒂冈新闻网)在中国的教会生活所面临的问题并不少,因此在圣座与中国当局的谈判中选择了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也就是任命主教的问题;具体而言,是主教候选人的选择,以及教宗亲自予以任命的方式。
这个议题显然与其它许多议题相关,诸如所谓的「地下」主教获得政府承认、未经教宗委任就接受祝圣的主教在教会法层面合法化、建立中国主教团、修订教区的边界等等。这些议题应该是进一步探讨与对话的内容。
本笃十六世教宗2007年写给在中国的教会信函中详细阐述了主教职的议题为何这么重要:「正如你们所知道的,深深将中国各地方教会结合共融、并使她们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地方教会之间密切共融合一的基础,除了同一个信仰和同一个圣洗外,特别是以圣体圣事和主教的品位为其基础。而主教的合一,则是以『罗马教宗──伯多禄的继承人为其永恒、有形可见的主因和基础』。借助宗徒继承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的传承,也是各时代认识基督在伯多禄和其他宗徒身上奠定的教会身份的根据。」(5号)
现在,无庸置疑的是,在中国的天主教徒有同一个信仰、同一个圣洗、有效的感恩祭,以及保持由宗徒继承的主教职。尽管如此,在中国的天主教会依然经历了困难、磨难和不安,遭受了破裂,忍受了创伤与分裂的痛苦。然而,这些不是发生在圣事层面,圣事的根基始终有效;这一切发生在生活层面,在弟兄关系和团体历程的层面。而对于活出信德与爱德的经验、以及在世界上共同的使命与见证的成效,这些层面重要至极。
众所周知,在某个时候,在中国,至一的天主教会内部出现了一个危机,导致在大部分的教区里成立了两个团体:一个是所谓的「非官方」或「地下」团体,另一个是所谓的「官方」或「爱国」团体,各有自己视为依据的牧者(主教和司铎)。这种危机并非出自教会内部的选择,而是受制于某种政治性的结构。
天主教会在她两千年的历史中,曾多次屈服于分裂的诱惑,而分裂的原因不尽相同。导致在中国形成两个团体的特殊情况,既没有与教义和道德密切相关的特性,不是教会最初几个世纪发生的那种,以及之后,尤其是16世纪在基督信仰底蕴深厚的欧洲所发生的那样;它也没有礼仪和法律上的特性,有别于第一至第二个千年之间的情况。」
在中国的特殊情况属于政治类型,所以是外在因素。对于过往的种种责任,切莫陷入简单的修正;我们要自问:在中国的教会今天是否蒙召以新的方式诠释自己在世界上的临在与使命。这将在不同的情感也相融合时得以实现。各地方和各时代的教会内都存在著不同的情感:单是强调道成肉身的情感,会倾向于世俗化;仅注重精神灵修的情感,则倾向于抽象化。为了教会和福传的益处,这些情感必须相互来往、交谈、理解、同行。
除了各种精神上的情感以外,当然还曾有过具体的选择,其基础在于以迥异的方式活出重要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忠于教宗、作出符合福音教导的见证、无私地寻求教会和人灵的益处。为此,或许得在这多重层面上寻找适当的方法来克服对立,并朝著教会处境更加正常的目标迈进。
面对在中国的教会目前的分裂处境,所有人肯定都承受痛苦,或至少感到不自在:教会当局、信友团体、或许连政府都是如此。任由种种误会和不理解继续拖延,对任何人都没有益处。作为天主教徒却继续处于异常状态:不仅人数稀少,而且分裂成两个团体,互不尊重,可能无法相亲相爱,难以力求修和;这又是一个痛苦。然而,那叫别人明白上主临在于他们中间的,正是团体由内而发的爱。
不言而喻的是,在此背景下,主教的任命,特别是他们在情感与实质上的合一,都是关键的议题,因为这些议题触及在中国的教会生活的核心。为了达成这合一,必须跨越一连串的阻碍,其中首要便是「中国的特殊情况」;就是,政治当局也以许多方式限制主教的牧民生活和使命。
它所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有些主教在政府的支持下,未经教宗委派,意即没有教宗批准,就接受祝圣;另一方面,圣座任命了主教,但他们的主教身分没有受到政府的承认。若不启动两条截然不同的路线,分别促成在教会内合法与获得政府承认,便无法挽救这个艰难的处境。
因此,针对这些要点在教会当局与政治当局之间达成共识,尽管这共识并不完美,但它却未曾如此必要又迫切,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对立及伤害。有鉴于此,近三任教宗的行动一脉相承:促进整个天主教团体的合一,协助「非法」主教恢复圆满的共融,同时也支持已经共融的「官方」和「地下」主教保持忠贞。总而言之,要努力迈向教会的圆满共融。
至于在中国的教会的处境,教宗本笃十六世曾这样回答有关提问:「推动在中国的教会积极发展的因素很多:一方面非法接受祝圣的主教一直热切渴望与教宗共融;这促使他们所有人走上合一之路,而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这条路上得到耐心的陪伴。在这件事上,他们具备天主教的基本常识,意即唯有与教宗共融才是真正的主教。另一方面,秘密接受祝圣的主教,也就是国家当局不承认的主教,能得益于一个事实:即使单纯就政治机会考量,天主教主教因为属于罗马而遭到监禁和剥夺自由,也是一件毫无益处的事。这既是个不可放弃的必要条件,也是个决定性的协助,以促成天主教两个团体之间的圆满合一。」(《世界之光:教宗、教会及时代的记号》2010年,第42页、第136至137页)
(与中国对话系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