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圣职部颁布训令:为福传和教会服务的堂区
(梵蒂冈新闻网)在教会内人人都有一席之地,每个人都能按照各自的圣召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是圣座圣职部7月20日公布一道训令的主旨,训令的标题为《堂区团体的牧灵皈依,为福传使命和教会服务》。这份文件并没有法律上的新意,只是提出旨在更好实施现行规范的方式,以此促进信友们的共同责任感,推动堂区间的牧灵关怀与合作。
圣职部的《训令》分为两大部分,共有11章。第一部分对牧灵皈依、堂区在当前的使命感和价值进行了广泛省思;第二部分则论述堂区团体的配置、堂区内的不同角色和实施规范的方式。
在《训令》的第一部分中,首先指出作为复活的基督临在于子民当中的永久标记,堂区乃是“众家之家”,其使命感对福传极其重要。全球化和数字世界改变了堂区与区域的特定关系,而区域不再只是一个地理上的空间,而且也是一个存在的空间。堂区的“可塑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要求堂区能够捕捉到时代的需求并使自己的服务顺应信友和历史。
为此,《训令》强调以使命为核心来更新堂区结构的重要性,即远离以自我为准则的意识和生硬僵化。堂区应致力于灵性上的互动和建立在宣讲天主圣言、圣事生活和爱德见证上的牧灵皈依。此外,应让“相遇文化”成为推动对话、团结互助和向众人开放的必要环境,如此一来,堂区团体才能推进一种名副其实的“关怀艺术”。再者,堂区应藉著爱德作出信德的见证并关注穷人。
在《训令》的第二部分中,首先对堂区的配置进行了分析,指出堂区必须以接近众人为要素,顾及区域内居民的均等性和当地的特性。接著,《训令》论述了关于堂区的归并、合并或划分的特定程序,以及集合数个堂区的总铎区和集合数个总铎区的牧灵区域。
谈到堂区团体牧灵关怀的职责,《训令》首先强调本堂神父的角色乃为堂区团体的“专职牧人”。他服事堂区而非受服事,他应全力照顾堂区信友的灵魂。因此,本堂神父必须领受铎品,其它的任何可能性都被排除。本堂神父也是堂区财产的管理人和法律上的代表,他的任命没有限期,因为人灵的益处需要稳定性,这要求本堂神父熟悉和亲近自己的团体。
虽然如此,《训令》也提到在有主教团作出法令规定的地方,主教可任命一位有限期的本堂神父,任期至少5年。此外,本堂神父到了75岁时有“道德义务”提出辞呈,但在主教尚未接受也未书面通知准许他辞职之前,该本堂神父仍未丧失他的职务。在任何情况下,接受辞职总是有一个“正当和相称的理由”,以避免对此职务有一种“功能主义”的观念。
在《训令》的第8章中,部分内容谈到执事的职责。执事在独特的福传使命中是主教和司铎的助手,属于圣职人员并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圣秩圣事,尤其是在福传和爱德工作上,包括管理财产、宣讲福音和在感恩祭中服务。因此,不可将他们视为“半个神父和半个平信徒”,也不能以教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目光看待他们。
《训令》中也对堂区团体内的奉献生活者和平信徒的角色进行了省思,提醒前者不在于“行动”,而在于“做彻底跟随基督的见证人”。平信徒则应参与教会的福传工作,在见证一种符合福音精神的生活和服事堂区团体上善尽“慷慨义务”。
平信徒能担任读经员和辅祭,在特殊情况下也能接受主教经过“慎重考虑”后授予的其它职务,如主持圣道礼仪和葬礼、施予圣洗圣事、在事先取得圣座的许可后主持婚姻圣事,以及必要时在圣堂或祈祷所宣道。无论如何,平信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在弥撒中讲道。
此外,《训令》也谈到堂区组织在教会内的共同责任,其中的经济事务委员会具有咨询性质,由本堂神父主持,至少有3名成员参与。这个组织有必要存在,因为管理堂区的财产是“在教会和公民社会中进行福传和福传见证的一个重要领域”。因此,该组织的任务是增进一种“共同负责、透明管理和帮助教会所需的文化”。
另外,堂区牧灵委员会也属于咨询性的组织,它不应成为一个纯粹的官僚机构,而应培养一种共融的灵修,强调天主子民的中心地位,视子民为福传的积极主角。该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寻找和研究符合教区行程的堂区的牧灵和爱德倡议。这些提议在得到本堂神父的接纳后才能实施。
在最后一章中,《训令》则论述了有关施行圣事的献仪问题。《训令》中指出,献仪应是奉献者的“一项自由举动”,不可作为一种费用或报酬而被索取。不可拿圣事生活作为交易,举行弥撒,以及其它的圣职行动都不可以收费、议价或贸易作为条件。司铎却应在金钱的使用上立下德表,度淡泊有节的生活并在堂区的财物管理上具有透明度。如此一来,信友们的敏觉力将会提高,甘心情愿地为堂区的所需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