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要理傳教員職務的新禮儀將於明年初生效
(梵蒂岡新聞網)“請領受我們信仰的這個標誌,基督的真理和愛的講台,並用你的生活、行為和言語來宣揚它”。從2022年元月1日起,信仰深厚及人性成熟的男女平信徒在由自己的主教主持的禮儀慶典中,將藉著這句勸言接受要理傳教員的職務。
今年5月10日,教宗方濟各以《古老的職務》手諭正式設立了平信徒要理傳教員的職務,12月13日又批准和公布了建立要理傳教員特定禮儀的標準版本。全世界各主教團將根據這個範本闡明要理傳教員的面貌和角色,為他們提供相應的培育行程,並教育信友團體接納這項職務的涵義,不將之與其它職務混淆。
建立要理傳教員職務的儀式將可在彌撒或聖道禮儀中舉行,標準版本也明定了《舊約》和《新約》中的經文,並也依循明確的規則進行,即:勸勉、邀請祈禱、降福和授予十字苦像。
聖座禮儀及聖事部部長羅赫(Arthur Roche)總主教在公布標準版的同時,附上一封寫給各主教團主席的信函,對要理傳教員的職務作出幾項注釋。
他首先澄清這項職務的性質,説明這是“為地方教會提供的固定服務”,尤其是“平信徒的職務,他們因著領受聖洗具有共同的身份”,因此這項職務“在本質上有別於”司鐸職務。“依照聖洗聖事”,要理傳教員蒙召“在地方教會内負起宣講和傳遞信仰的責任,與聖職人員合作並在他們的領導下履行這項職責”。
羅赫總主教表示,在這項職務的多種形式中,以兩個主要類型為特徵:一部分要理傳教員履行講解要理的特定任務,其他的則參與各項使徒工作,如帶領團體祈禱、照顧病患、主持葬禮、培訓要理教員、協調牧靈活動,以及幫助窮人。
羅赫部長在信中强調,由於這項職務具有“一種强烈的聖召價值,要求主教作出應有的分辨”,並非所有被稱為“要理傳教員”或從事牧靈合作服務的人都必須接受這個職務授予禮儀。特別是以下情況不該接受這個禮儀:執事和司鐸的候選人、男女會士,不管他們所屬的修會是否有要理講授的特恩,以及學校宗教課的老師和那些專為教會運動成員服務的人,因為他們的“寶貴” 職務是運動負責人而非主教授予的。
至於那些陪伴青少年和成年人入門聖事的人,他們也無需在這特定的職務中接受職務授予禮儀,但在每年的要理講授開啓時,應接受“教會的公開派遣,透過這項派遣接受託付於他們的不可或缺的職務”。但這不排除,依照能力和牧靈需求,他們中的一些人能夠被任命為讀經員或要理教員。
信函接著表明,每個主教團的任務是闡明要理傳教員的面貌和角色,以及為實施這職務應予以配合的工作。換句話説,不僅為候選人提供相應的培育進程,也應幫助信友團體對這職務的意義有所瞭解。
信函以“司鐸不固定存在”的情況為例,解釋道,教會法典規定能委託一位平信徒“參與一個堂區的牧靈關懷工作”,但需“教育信友團體不可把相關要理傳教員視為神父或執事的替身”,而是與司鐸合作的一個平信徒,“好讓所有人都能得到牧靈關懷”。
最後,羅赫總主教的信函提到接納男女要理傳教員職務候選人的必要條件。他們應有“深厚的信仰和人性上的成熟”、“應能接納、慷慨和度友愛共融的生活”、接受過“應有的聖經、神學、牧靈和教育學培育”,並且領受了基督信仰入門聖事。每位候選人應先向自己的主教呈上“自願書寫和簽名”的請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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